发布日期: 2026年 01月 27日
各位居民朋友:
你们好!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江西省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江西省候鸟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任何非法猎捕、买卖、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都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并被提起公益诉讼。请您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一、严禁使用猎夹、猎套、毒药、捕鸟网、电击设备等工具抓捕野生动物。
二、严禁在夜间用灯光照射、围猎、掏鸟窝、放火、熏烟、张网、挖陷阱等方式捕捉野生动物。
三、严禁非法买卖、运输、邮寄或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四、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如果您看到受伤的野生动物,或者发现有人非法捕猎、交易野生动物,请立即向当地12345、110或林业部门举报,举报电话(鹰潭市林业局:0701-6430601;鹰潭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0701-6695110;贵溪市林业局:0701-3792606;余江区林业局:0701-5881378;月湖区农粮局:0701-6221534;龙虎山景区林业局:0701-6659699;高新区社会事业局:0701-6221537;信江新区社会事业局:0701-6260101)。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让我们携手行动,共同守护身边的野生动物,维护绿色家园。
鹰潭市林业局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