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5年 12月 31日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优化生态环境、增进民生福祉为出发点,持续做好建设好、保护好、利用好“绿水青山”三篇文章,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2025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在全省首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受理)——林业工作服务站(初审)——林业局(审核)”三级服务体系,印发《鹰潭市四级林长助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建立“林长+林改”工作机制,全市完成不动产登记证发放1458本,涉及面积3.9万亩(林地承包经营权证910本、面积1.6万亩,林地经营权证588本、面积2.3万亩),完成流转集体林地面积26.6万亩;各地出台经营收益权证登记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完成经营收益权证书颁发200本,颁证涉及林地面积1.02万亩;全市重登、错登、漏登、四至不清等林地宗数78152宗,已完成清理规范73618宗;完成林地延包宗数3251宗,涉及面积1.43万亩;成立林权收储机构4家,筹措收储资金11.5亿元,经营收益权证质押贷款200万元,授信80万元;率先实施30立方米以下的集体人工商品林木采伐承诺制,并实现辖区全覆盖,已发放承诺审批采伐证22份,采伐量252.8立方米;打造了森林可持续经营产业示范带5条;余江区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完成4个村经营权证发放,其中峨门村发放承包权证761本,面积10000亩;峨门村、兰岭村、东源村、藕塘村共发放经营权证608本,面积22086亩。春涛镇东门村发放延包权证92本,面积647.9亩。
2.国土绿化工作。以鹰潭市赣东山地丘陵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双重”项目)为总抓手,对标工程化管理要求,实现国土绿化项目全过程精细管控。去冬今春,全市累计完成人工造林0.72万亩(其中“双重”项目0.4万亩),封山育林2万亩,退化林修复3.8万亩,全面完成计划任务。组织义务植树活动18场次,2900余人次参加,新增3个“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对全市登记在册的2996株古树名木实现100%立牌保护,逐株落实专职护林员和监管员,构建了“树树有人管”的责任体系。新增6个乡村森林公园和8个“百村千树”乡村绿化美化项目。
3.林业产业工作。制定出台《关于推进鹰潭市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完成油茶低改0.43万亩,毛竹丰产林建设2.15万亩,笋竹两用林0.64万亩,森林药材种植0.46万亩。新增省级林业龙头企业3家,全市总数达10家,增幅位列全省第一,招引江西国药、安徽康美、康之缘3家知名药企在我市建立林下中药材标准化种植基地。创新“国有林场+文旅公司”新合作模式,贵溪市双圳林场与江西文旅集团开发了国家4A级景区青茅境,龙虎山上清林场利用杉木大径材基地与江西圣井山旅游公司开发的森林康养基地分别于今年7月份、10月正式面向游客开放,成为我市热门旅游网红打卡点。开展食用林产品检测120批次,实现主要种类、产区、生产企业(大户)三个全覆盖,任务完成率和合格率均达100%。
4.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扎实开展打击破坏林草资源执法攻坚行动,现场核查“国家林草平台”推送的20个问题图斑变化情况,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与责任主体,累计处罚相关责任主体(含法人)19个,行政罚款金额192余万元,查处率达100%。争取省级林地定额250公顷,同比增长47%;成功争取成为全省首批2公顷以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权下放试点市,四小地市唯一,目前完成审批29件,林地面积10.7493公顷。完成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报材料审核上报32件,获省林业局批准30件,林地面积79.67公顷,同比增长63.8%;发放采伐证1266份,使用采伐限额28684.9297立方米。
5.林长制工作。召开了市级总林长会议,签发了总林长1号令《关于做好“从严期”森林防火工作的行动令》和2号令《关于切实抓好当前林业重点工作的令》。市、县两级林长巡林96人次,林长协调解决森林资源管理问题81个,提交资源清单41份,林长工作提示单112份,问题清单66份,印发督办函120份。率先在全省开展林长制源头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明确全市监管员由林业局干部或林业工作站人员担任,通过“留用+置换”的优化策略,护林员人数由219人变为171人,人均年工资涨至18285元,较2024年上升30.6%;平均年龄降至45岁,高中及以上学历22人,较2024年增长46.7%。
6.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今年6月,首批“江西籍”朱鹮幼鸟孵化成功,11月11日成功举办江西朱鹮种群野化放归启动仪式,完成12只朱鹮野化放归工作,成功建立了我省第一支朱鹮野外种群,经监测,野外种群集群效果显著,为后续朱鹮个体存活率和繁殖成功率奠定了基础,得到相关专家学者高度评价。10月22日,中华秋沙鸭连续19年来我市越冬,全国劳模肖冬样巡护范围扩大至余江春涛(2024年两次发现中华秋沙鸭)范围。持续开展“清网护鸟”“清风行动2025”“网盾2025”等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破坏野生动物犯罪行为,累计出动人员7.28万余人次,清除非法猎具39件,侦办刑事案件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开展陆生野生动物救护工作,截至目前,共计救助各类野生动物54只,其中国家二级10只,三有动物44只。沟通协调三大通信运营商,完成3次全民全覆盖公益短信发送,进一步提高了公众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
7.自然保护地建设工作。2025年开展了《江西阳际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立法工作,是目前全省首部针对自然保护区的专项立法。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我市自然保护地数量变为7处。启动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标准化工作,完成我市阳际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贵溪笔架峰省级自然保护区标准化建设方案的编制工作。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整治专项攻坚行动,发现并整改销号问题1个。完成国家林草局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平台下发的33处风景名胜区疑似问题图斑实地核查工作。编制上报上清镇片区详规、天门山、圣井山片区详规,解决保护和发展的矛盾。
8.森林防火工作。连续两年我市及所辖所有区(市)荣获全省森林防火“春季平安市、县”称号。开展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全市林业系统共派出检查组319个,出动3330人次,共排查并整改火灾隐患493处,整改完成率100%,制止野外违规用火29起,查处行政案件7起,罚款0.75万元,教育劝阻人员125人次,追责问责7人,全年发生森林火灾0起。联合供电部门在全市范围开展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投入巡查人员185人次,防山火特巡线路56条次,设立警示牌42个,清理输电线路通道37条次,发现并整改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5个。
9.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全市五年攻坚行动成果显著,龙虎山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持续保持无疫情状态,县级疫区数量减少1个(月湖区),下降率为33.33%;乡(镇)疫点数量减少10个,下降率为52.38%,我市2025年疫情发生面积下降10.07%,病死树数量下降26.82%。全市累计清理枯死松树16.16万株,清理面积27.90万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2.88%;常态化清理零星新发枯死松树2.60万株;实施打孔注药16.03万瓶(完成率100.20%)、释放天敌花绒寄甲20.82万头(完成率100.29%),完成飞防作业14.11万亩次(完成率100.79%)。
10.争资争项工作。申报了2026年生态保护修复领域中央预算内项目3个,总投资5731万元。申报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国土绿化、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九大类中央财政投资项目,申请中央资金9806.96万元。组织区(市)林业部门谋划储备“十五五”期间林业重大工程项目9个,计划总投资26.51亿元,为全市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存在问题
一是在“扩绿”方面。林业生产周期长且前期投入大,同时受限木材市场价格低迷,无法满足林农眼前的生计和发展需求。比如我市今年林木采伐限额使用2.8万立方米,仅占年度限额的12%左右,虽有采伐限额计划申报不精准原因,但也能侧面反映森林经营不活跃,林农参与积极性不高。二是“兴绿”方面。存在产业链条短、附加值低、三产融合不足的问题。比如我市贵溪市毛竹资源丰富,但加工停留在初级产品阶段;林药、林菌等产业规模小、效益低;生态旅游资源优质,但配套设施不足,存在“过路客多、过夜客少”的现象。三是“护绿”方面。未批先建现象仍然存在,群众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有待加强;林业基层站所技术力量较薄弱。
三、2026年工作计划
1.持续推动林长履职。召开市级总林长会议,签发2次总林长令,严格执行“三单一函”(林业资源清单、林长巡林提示单、林业资源问题清单、督办函)和总林长巡林清单制度,对接市级林长每半年巡林1次以上,深化“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四长联动机制,加强林长制创新经验做法总结推广,全面提升林长制工作水平。
2.加快推进国土绿化。组织申报中央财政2026年国土绿化综合项目,完成2个省级乡村森林公园项目和1个“百村千树”绿化美化项目。强化赣东山地丘陵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项目全过程监管,确保按期完成项目招投标,并于明年4月前全面完成人工造林0.75万亩、封山育林2万亩、退化林修复3万亩的年度任务。
3.持续扩大产业规模。鼓励引导林业企业、规模经营主体推进林地规范流转和集约经营,2026年新增3000亩森林药材,新建1个森林药材加工厂,完成3个高产油茶示范基地、1个油茶服务中心和1个油茶小作坊改造提升项目建设。完成龙虎山圣井山大径材森林康养基地配套设施建设。
4.加快深化集体林改进程。对照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中的19项任务,逐项对标,确保高质量通过改革中期评估;在全市推广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实现已签订延包合同的10年内到期承包林地随申可办,涉及林权流转的随申可办;扎实推进公益林区划调整工作,拓展林业生产空间,助力项目建设;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申报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奖补。
5.提升要素保障水平。持续开展2公顷以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委托试点,承办2公顷以上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积极争取林地定额,强化林地要素保障。按照湿地占补平衡原则,完成各类建设项目征占用湿地要素保障工作。
6.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强化靠前服务与执法监管,坚决遏制项目未批先建等问题反弹,开展执法人员培训、法治宣传等工作,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推进江西阳际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立法工作,完成部分一般湿地名录认定发布;持续开展“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三年攻坚”行动,压实乡镇、村两级的巡护责任,不定期组织各方力量开展全面拉网式排查,确保不发生涉野生动物负面舆情;推进朱鹮种群重建工作,第二批“江西籍”朱鹮顺利繁育,朱鹮种群数量稳步增加。
7.筑牢森林防火防线。依托护林员网格化巡护体系,加强火险隐患排查,严格野外用火审批监管,严厉打击违规用火行为;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通过村规民约、典型案例宣传、森林防火短信等途径,广泛普及防火法规及“五个禁止”要求;持续加大防火基础设施投入,配足配齐扑火及防护装备;举办全市的森林经营管理单位半专业扑火队业务培训和竞赛,提升森林防灭火能力。
8.强化松材线虫病防控。针对我市当前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印发《2025—2026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任务》,全年及时跟踪,高质量完成材料上报;督促龙虎山核心景区、月湖区巩固防控成果,严防疫情反弹;组织开展“护松2026”全省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全力完成2025年松材线虫病专项普查工作。
9.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自评数据准确无误;对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早预警、早整改,依法依规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争取“十五五”期间项目、政策、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