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2年 11月 21日
鹰潭市林业发展“十一五”和中长期规划
第一章 林业“十五”发展回顾
一、“十五”期间森林资源概况
鹰潭市地处江西省东北部,属鄱阳湖水系的信江河中游,素有“六山一水二分田,一分道路和庄园”之称。全市土地总面积533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296万亩,占土地总面积57%,活立木蓄积量58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55.3%。
二、林业发展进入历史性转变的新时期
2004年7月19日,鹰潭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林业工作上的集中体现,是对多年林业理论和实践发展的深刻总结,是指导林业改革和发展纲领性文件。标志着林业建设进入了一个由以木材生产为主转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新的历史时期。
1、确立了林业经济社会化发展地位
《决定》明确指出: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要赋予林业以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要赋予林业以首要地位。在山区综合开发中,要赋予林业以基础地位,这是对林业认识的一次重大飞跃,进一步统一了社会各界对林业重要地位的认识,林业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战略地位得到真正确立。
2、确立了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
《决定》明确了林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明确了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的林业发展战略。坚持走生态优先的林业发展道路,是林业发展战略的根本性转变。。
3、 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得到完善
明确了林业改革的方向和一系列政策措施,制约林业发展的一系列根本性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加快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政策创新不断深入。中央和地方对林业的投入大幅增加,为林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在体制、机制、投入等方面为林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主要建设成就
2000—2004年是我市林业快速发展的5年,随着重点工程的全面启动,林业跨越式发展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
(一) 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2000—2004年,全市累计完成造林面积214614亩,封山育林86000亩,其中:重点工程共完成造林面积196000亩,封山育林82000亩。在国家重点工程带动下,全市境内实现基本无荒山,林业生态环境得到了根本性的改观。
1、长防林工程。共完成人工造林面积57000亩,封山育林82000亩。贵溪市开始实施长防林工程建设,市委、市政府紧紧抓住这一有利时机,以绿化荒山,增加森林植被为重点,以建设高效林业,帮助群众致富奔小康为目标,加快造林绿化步伐,长防林工程建设成效显著,森林资源得到大幅度恢复增长。
2、退耕还林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在我市全面启动以来,共完成退耕还林任务13.9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6.7万亩,荒山荒地造林7.2万亩。
3、采种基地建设工程。母树林建设4079亩,示范林300亩。结束了我市以往常规种子及珍贵树种子依靠外调的历史,为我市项目工程营造阔叶树苗木奠定了基础,每年能为社会提供阔叶树种子1.5万公斤以上,为今后我市退耕还林及长防林工程项目实施提供了保障。
4、重点公益林工程。共完成重点公益林建设46.36万亩。南部山区天然林及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信江一级支流源头,芦溪河上游、陡坡36度以上等地脆弱的生态环境得到科学管理,水土流失、地力衰退、森林病虫害和火灾等得到有效控制。
5、江西省阳际峰自然保护区工程。保护区建设面积16.419万亩,是我市生物多样丰富的区域,据不完全统计,有木本植物101科322属1018种,列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21种。有两栖类动物28种、爬行类动物42种、兽类54种、鸟类83种,其中国家Ⅰ、Ⅱ级保护动物23种,省级保护动物62种。麂、黑麂、白颈长尾雉、黄腹角雉、兰科植物等濒危物种的拯救繁育工作取得进展。组织开展了野生动植物资源普查,初步查清了资源底数。
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全面启动后,资金投入大幅度增加。2000—2004年期间,到位工程建设资金7074.9万元。
(二)主要林产品产值不断提高
1、目前,每年可提供各种林副产品毛竹300万支,竹梢350万支;森林食品含笋用竹(鲜笋)等年总产量4.6万吨;工业原料类含湿地松(松脂)、油桐、蚕桑等总产量0.95万吨,木本油料类含油茶等总产量0.015万吨;水果类含柑桔、柚、李、梨、桃、杨梅等总产量6万吨;干果类含板栗、枣、酸枣、柿、银杏等总产量0.06万吨;其它类含茶叶等总产量0.042万吨。竹胶板年产量30万平方米。2004年林业总产值达73009万元,其中第一产业31535万元;第二产业34572万元;第三产业收入6902万元。
2、花卉业、森林旅游业等新兴产业得到快速发展。花卉业产值达2788万元。森林旅游业发展迅猛,年产值达到 1250万元。
(三)林业发展的支撑保障体系得到加强
一是林业科技支撑不断强化。建立雷竹示范基地、绿化大苗基地、万亩油茶基地、大径竹培育基地、大径材培育基地、珍贵树种培育基地。二是林木种苗建设得到加强。到2004年底,苗圃生产基地10处,采种基地4379亩,每年提供种子达1.5万公斤以上,苗木产量接近1300万株。三是基层林业工作站得到稳定发展,强化了管理、组织、指导、服务的职能。四是森林防火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能力得到较大提高。五是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不断加强,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有了明显改善,严厉打击了各项违法犯罪活动。六是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初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森林病虫害防治管理体系。七是林业综合执法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林业案件查处率大幅提高。八是林业信息网络和林业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顺利开展,相关的服务能力得到提高。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林业生态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必须清醒地看到,林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还很不适应,有些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一) 生态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
生态环境局部治理取得明显成效,但总体恶化的趋势仍未得到明显缓解。水土流失面积达87万亩,年土壤锓量68万吨,土地沙化、水域面积萎缩和功能下降的总体趋势未能得到有效遏制,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形势相当严峻。
(二) 森林经营工作薄弱,森林整体质量不高
森林经营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森林整体质量不高,与可持续经营差距巨大。据1999年森林资源清查数据:林分平均每亩蓄积量只有2.187立方米,有相当一部分林分无论是生态效益还是经济效益都非常低下,中幼林抚育和人工纯林改造任务越来越重。
(三) 木材供需矛盾加剧,林业产业结构不合理
由于木材等林产品需求量的快速增长和森林资源总量不足,加上天然林调减木材产量。林业产业、产品结构不合理,第二、三产业发育不充分,科技含量低,初级产品多、精深加工产品少,对森林旅游、森林食品、森林药材等新兴产业扶持力度有待加强;林业产业发展的宏观引导和社会化服务薄弱,社会中介组织发育迟缓;产品生产的环保标准和市场准入的质量标准体系亟待健全。
(四) 林业基础设施建设依然薄弱
多年来,由于对林业基础设施投入欠账太多,林业发展基础薄弱、林业科研、技术推广和林木优良种苗不适应新形势下林业发展的要求,林业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建设以及林业管理的手段和方式比较落后;危险性森林病虫害不断扩散蔓延,常发性病虫害居高不下,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形势严峻;森林防火长效机制有待健全,每年仅森林火灾和病虫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就高达上千万元。林业基础设施对林业两大体系建设还难以形成强有力的支撑。
(五) 体制障碍制约林业发展
目前,我市林业处于整体转型时期,林业改革处于攻坚阶段。尚未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林业宏观调控体制,许多方面计划和行政手段色彩还比较浓。国有林场改革缓慢,森林资源产权不清,尤其是贫困林场,急需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进度慢,林地使用权和森林、林木所有权难以合理流转。适应分类经营原则的资源管理体制亟需完善。
(六) 林业科技支撑有待进一步增强
林业科技创新能力弱,科技成果储备不足;科技资源分散,缺乏成果共享机制;科技成果推广机制不活,现有实用技术成果转化缓慢;缺乏科学研究的激励机制,科学管理工作还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面向林业生产建设第一线的教育培训工作相对滞后;林业科技人才队伍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不高,尤其是缺乏高层次、复合型的人才,体制和政策障碍尚多,影响人才资源的整体开发和合理利用。
第二章 林业发展“十一五”和中长期规划总体思路
一、规划的背景、依据
(一)规划的背景
成立省辖市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先后组织实施了“消灭宜林荒山”、“山上再造”和“跨世纪绿色工程”。二十年来,全市人工造林、低效林改造、封山育林保存面积达120万亩,全民义务植树4500万株,1994年在全省率先基本消灭了宜林荒山,实现了森林面积和蓄积双增长。据1999年森林资源调查,全市森林面积达287.6万亩,活立木蓄积达582.9万立方米,分别比1984年增加120万亩和159万立方米,平均年净增森林6万亩、净增蓄积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55.3%,比1984年提高了23.8个百分点。
国有林场在理顺管理体制的基础上,从双圳林场毛竹股份制经营试点入手改革经营机制,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推行国有民营方式,建立“一场多制”新型所有制结构,形成“一主多副、多业并举”的经营格局,使陷入资源和资金双重困境的国有林场重新焕发出活力。双圳林场改革模式得到省林业厅的充分肯定和推广。与此同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培植个私林业大户。据统计,全市现有个私林业户3000余户,面积60余万亩,其中5000亩以上的大户就有7家。林业正逐步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方向转变。
大力推进林业产业化建设,促进林业经济快速发展。全市建立以杉木为主的速生丰产商品林基地11万亩,毛竹丰产林基地15万亩,经济林基地17.8万亩,其中发展特色经济林天师板栗基地3.0万亩,油茶丰产林基地1.5万亩。累计提供木材90余万立方米,毛竹2000余万根。以贵溪竹辉公司为龙头的加工企业应运而生:全市年加工毛竹100万根以上,年产国优名牌“竹辉”牌竹断面板14万平方米,年产竹胶板1.2万立方米;以果喜实业公司为主的木雕加工大户5个,年产值3000多万美元;铁道部鹰潭木材防腐厂年产枕木2万立方米,年产值3000万元。精深加工业的发展带动了山区综合开发向纵深推进。原料林、用材林、绿化苗木花卉、森林药材培植等迅速扩展。森林生态旅游业悄然兴起:上清国家级森林公园,冷水鬼谷洞,耳口云台山,双圳上山,贵溪白鹤湖、余江马岗岭等景点,依托其独具特色的森林资源和秀丽多彩的自然风光,吸引着海内外宾客,具有很大的森林旅游潜力。
新时期林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同时也面临着新的挑战。林业的发展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林业的多种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森林总量少,森林覆盖率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4个百分点;林分质量和防护效益低下,林分亩平均蓄积量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林业改革的步子还不大,旧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仍制约着林业的发展;林业产业规模小、产值低,2004年林业总产值仅7.03亿元;林业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森林的防护和保障体系脆弱等。
(二)规划的依据
本次规划的主要依据是: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
2、《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5、孟建柱书记、黄智权省长在全省林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6、江西省林业发展总体规划。
7、《中共鹰潭市委、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大精神,按照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突出产业建设,深化体制改革,强化林业支撑,努力构建比较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以及管理高效的森林资源安全保障体系,为加快鹰潭崛起进程、实现小市有大作为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一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对接好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构建区域特色。
2、坚持生态优先,突出产业建设的原则,谋求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3、坚持分类经营林业的原则,管好生态林,放活商品林。
4、坚持依法治林的原则,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森林资源。
5、坚持全方位扩大林业对外开放原则,谁造谁有,合造共有。
6、坚持科教兴林原则,全面提高林业建设的科技含量。
(三)发展思路
今后一个时期林业发展的基本思路是:围绕一个中心,咬住两个目标,建立三大体系,深化四项改革。即:围绕林业可持续发展这个中心;咬住提升工作水平和争先创优进位这两个目标;建立森林生态体系、林业产业体系和森林资源安全保障这三大体系;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林业分类经营、非公有制林业这四项改革。按照这一思路,重点抓好退耕还林、长防林、生态公益林、绿色通道等四大重点工程,建设集约经营型的大径材用材林、绿化苗木花卉、毛竹丰产林、工业原料林、名特优经济林五大商品林基地,着力发展毛竹、苗木花卉、木材深加工、森林生态旅游四大产业,推动全市林业持续快速发展。
第三章 “十一五”和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林业跨越式发展的战略步骤分三步走:
一、“十一五”发展战略目标
到2010年,即“十一五”期间,是林业建设的关键5年和快速发展阶段,紧紧抓住战略机遇期,以林业工程带动,实现森林资源的快速增长和林业产业的成长壮大。
总的目标是,到201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7.1%,活立木总蓄积达到724.8万立方米,树种、龄组结构得到明显改善,阔叶林面积占有林地总面积的比例由现在的25.9%提高到30%以上,近、成、过熟林面积占林分总面积的比例由现在的13.8%提高到20%以上;森林质量明显提高,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省级以上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达到8处,自然保护小区20处,总面积50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9.4%;林业经济总量年增长速度保持在14%以上,林业产业实力显著增强。
1、国家重点保护的生态公益林面积达到46.36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8.7%;
2、城市林木覆盖率达到30%,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0平方米以上;
3、平均林地生产率达到85立方米/公顷;
4、森林年采伐限额为25.6215万立方米,商品材采伐量12.1225万立方米,非商品材采伐量13.499万立方米;人工林采伐量5.9565万立方米,天然林采伐量6.166万立方米,毛竹876.8931万根。人工林商品材供应率达到70%以上,木材综合利用率达到70%,实现由采伐天然林为主向采伐人工林为主的转变;
5、基地供种率达到70%,良种使用率达到50%;
6、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45%;
7、基本建立“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林业产权制度框架;
8、基本建立林业分类经营体制框架和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9、基本建成完备的林业法律法规体系,规范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高效的林业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健全的林业普法教育体系。
二、中期发展战略目标
2011—2020年,是林业建设的攻坚阶段,也是生态保护和生态治理大见成效的关键阶段,森林资源必须保持一个较高的增长速度,同时使林业产业布局更加合理,实力显著增强。
总的目标是,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8%左右,活立木总蓄积达到900万立方米;树种、龄组结构趋于合理,阔叶林面积占35%以上,近、成、过熟林面积占25%以上,森林质量进一步提高,生态状况步入良性循环。省级以上森林公园和自然区数量达到12处,自然保护小区50处,总面积80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15.0%;林业经济总量年增长速度保持在11%以上,使全市林业经济迈上一个新台阶。
1、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得到有效保护,加上地方公益林,使保护的公益林面积达到101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8.9%以上;
2、平均林地生产率达到90立方米/公顷;
3、人工林商品材供应率达75%;
4、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0%;
5、基地供种率达到80%,良种使用率达到65%。
三、长期发展战略目标
2021—2050是林业建设的巩固提高完善阶段,在稳定提高森林覆盖率的同时,把重点转移到森林可持续经营上来,不断提高森林质量,充分发挥森林的三大效益。
总的目标是,到2050年,使森林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58%以上,基本实现山川秀美,生态状况步入良性循环,森产品供需矛盾得到缓解,建成比较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
第四章 总体布局与重点建设区域
一、林业发展总体布局
根据我市林业发展总体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森林生态体系建设要以退耕还林、长防林、生态公益林、绿色通道四大工程为龙头,带动泸溪河、罗塘河、周坊河三大流域的综合治理,加快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两类“生态岛”建设,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的实施,全面提高森林质量,大力改善生态环境。林业产业体系建设要以木竹精深加工企业为龙头,以商品林基地为载体,形成企业办基地,基地连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格局。
二、重点建设区域
根据我市的林业现实基础和优势条件,林业发展布局为四大区域。
(一)南、北中低山区
包括贵溪的金屯、塘湾、彭湾以南和三县岭、周坊,余江的画桥以北的乡(镇、场)。该区域是我市重点林区,山高林密,地形复杂,生态区位十分重要,立地条件好,适宜多种林木生长。主要发展方向是以生态公益林保护为中心,以建设林业商品基地为重点,综合开发毛竹丰产林、大径材用材林、有机茶叶、森林药材等基地,大力发展森林旅游。
(二)中部丘陵区
包括贵溪的流口、雷溪、罗河、余家、白田、河潭、泗沥、塔桥,余江的马荃、杨溪、坞桥、黄庄、锦江等乡(镇)。该区域地势有一定起伏,稀疏马尾松林多,土层深厚。主要发展方向是以低效残次林改造和封山育林为中心,大力发展油茶、板栗等名特优经济林和木荷、枫香等工业原料林基地。
(三)沿河(路)平原区
包括贵溪的雄石、滨江、志光、鸿塘,月湖区的童家,余江的邓埠、洪湖、刘垦、中童、平定、潢溪等乡(镇)。该区域地势平坦,林地和农耕地犬牙交错,水利条件好,交通条件优。主要发展方向是以通道绿化为中心,大力发展绿化苗木花卉基地和以杨树、泡桐为主的工业原料林基地,同时在马尾松残次林中大量补植优良乡土阔叶树种,全面推进通道绿化。
(四)城郊、龙虎山观光旅游区
包括鹰潭、贵溪、余江城郊和龙虎山、白鹤湖、香炉峰、洪五湖景区。该区域有丰富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路网密布,石质山多,立地条件差。主要发展方向是以城乡绿化一体化为中心,以增加森林植被,提升景观效应为重点,大量栽植彩叶树种,大力发展景观林业,为建设优秀旅游城市提供优良的生态环境。
第五章 “十一五”主要建设任务和改革重点
一、森林生态体系建设
(一)退耕还林工程
建设目标:到2010年,将南、北山区粮食产量低而不稳的坡耕地,中部地区干旱缺水的农耕旱地,有计划的逐步退耕还林。通过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全面恢复林草植被,达到治理水土流失,调整农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的目的。
建设规模:现有规模13.9万亩,工程建设总规模15.0万亩,其中营造生态林12.0万亩,经济林3.0万亩。
建设范围:主要布局在南北中、低山区的坡耕地和中部丘陵区的农耕旱地。
(二)长江防护林体系工程
建设目标:到2010年,通过封山育林、低效林改造、疏林补植、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五项措施,提高森林质量,扩大森林面积,全面改善泸溪河、罗塘河、周坊河,主要交通干线两侧,中、小(一)型水库集水区及其它生态重要地区的生态环境。
建设规模:二期工程现有规模21.4万亩,工程建设总规模40.0万亩,其中人工造林8.0万亩,低改疏补12.0万亩,封山育林20.0万亩。
建设范围:主要布局在中部丘陵区、沿河(路)平原区和龙虎山景区。
(三)绿色通道工程
建设目标:到2010年,将市辖区内主要公路、铁路、信江一级支流及其两侧一定范围的林地,通过补植、低效林改造及防护林带建设,营造景观林,改善生态环境,把绿色通道建设成一条风景线、致富线、生态线。
建设规模:现有规模260公里,工程建设规模为400公里,建设面积14.0万亩,其中低改疏补7.0万亩,封山育林7.0万亩。
建设范围:以311高速公路、320、206国道、浙赣线、皖赣线、鹰厦线、泸溪河、罗塘河、周坊河沿线两侧2公里或迎面坡的可供绿化的林地为工程建设范围。
(四)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工程
建设目标:到2010年,通过提高现有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建设水平,大力新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和保护小区,形成以各类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为主体,合理布局、功能完备的动植物保护网络。保护珍稀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环境及生态脆弱地区的生态环境,恢复和发展珍稀物种资源,为我市森林旅游业发展壮大提供丰富的景观资源。
建设规模:建设省级以上森林公园6处,其中新建4处;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2处,其中新建1处;自然保护小区20处;总面积50万亩,占国土面积9.4%。
建设范围:新建森林公园规划在鹰潭、贵溪、余江城郊和市域内自然风光优美、生态良好的区域;新建自然保护小区规划在生态区位重要,物种资源丰富的区域。
(五)生态公益林工程
建设目标:到2010年,以生态公益林经营区为工程实施对象,通过禁伐或限伐等手段,提高森林生态保障功能,全面保护泸溪河、罗塘河、周坊河,主要交通干线两侧,中、小(一)型水库集水区,主要城镇周围及其它生态区位重要地区的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生态保障。
建设规模:现有规模46.36万亩,工程建设总规模101万亩,其中国家重点公益林46.36万亩,地方公益林64.64万亩。
建设范围:国家重点公益林主要布局在贵溪市的双圳、冷水、耳口、滨江,余江县的洪湖、马荃、锦江,月湖区的白露,龙虎山管委会的龙虎山等12个乡(镇、场)。地方公益林主要布局在信江一级支流的径流,主要有泗沥桥水、神前庙水、大塘水、石榴桥水、万年河源头及两岸和上清国家森林公园、上清国家地质公园内的林地,涉及贵溪市的彭湾、三县岭、周坊、塔桥,余江县的高公寨、画桥、黄庄,龙虎山管委会的上清等9个乡(镇、场)。
二、林业产业体系建设
(一)林业商品林基地建设
(1)毛竹丰产林基地
建设目标:基地建设以提升现有毛竹林经营水平,提高竹材数量和质量,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建成后平均每亩立竹达到200根,竹龄结构合理、分布均匀,平均年产商品竹30根,鲜笋70公斤,笋用竹丰产期每年亩产值达到1万元。
建设规模:到2010年,建成毛竹丰产林基地37万亩,其中,改造现有毛竹林31万亩(材用毛竹林14万亩,笋材兼用毛竹林17万亩),新造材用竹1万亩,新造笋用竹5万亩。
建设范围:主要布局在贵溪市的冷水、双圳、西窑、文坊、樟坪、塘湾、金屯、三县岭等毛竹资源丰富的乡(镇、场)。
(2)绿化苗木花卉基地
建设目标:瞄准园林城市建设和城市林业的发展,以余江蓝天园林绿化苗木公司为依托,辐射带动全市。在生产规模、品种结构、科技水平、网络营销等方面实现突破,提高苗木花卉的产量、质量,建成我市林业一大支柱产业。
建设规模:现有规模2.25万亩,到2010年,建设绿化苗木花卉基地10万亩。
建设范围:以余江刘家站地区为主体,辐射带动余江森林苗圃、贵溪森林苗圃和鹰潭、贵溪、余江城郊地区,逐步建立余江刘垦、月湖夏埠、贵溪森林苗圃为轴心的绿化苗木花卉生产、经营网络,形成以刘垦二分场为核心的苗木花卉交易中心。
(3)名特优经济林基地
建设目标:充分利用我市特有的自然资源和物种资源优势,依托龙头企业,巩固优势产业,扩大有机茶、天师板栗、油茶等经济林的建设规模。
建设规模:现有有机茶基地0.5万亩、天师板栗3万亩、油茶1.5万亩,到2010年,建设10万亩名特优经济林基地,其中有机茶基地2万亩,天师板栗基地5万亩,油茶基地3万亩。配套发展有机茶、天师板栗、油茶加工贮藏业。
建设范围:主要布局在龙虎山管委会的上清、龙虎山,贵溪市的冷水、双圳、文坊、西窑、樟坪、塔桥、三县岭、河潭,余江县的画桥、马荃等乡(镇)。
(4)大径材用材林基地
建设目标:遵循常绿阔叶林自然演替规律,选择现有立地条件好的常绿阔叶次生林,按照“近自然林业”经营模式,通过人工清杂,除萌等措施清理林地,调整林分郁闭度,密度不足的林地补植珍稀阔叶用材树种的芽苗。分阶段保留优良目的树种,以培育大径材。
建设规模:到2010年,建设大径材用材林基地10万亩。
建设范围:主要布局在贵溪市的冷水、双圳、西窑、耳口等乡(镇、场)。
(5)工业原料林基地
建设目标:根据我市及周边省、市林产工业发展需要,以大中型林产加工企业为龙头,以市场为导向,实行产业化经营,定向培育工业原料林。
建设规模:现有规模1.6万亩,其中新造0.6万亩,到2010年,建设以杉木、马尾松、国外松、欧美杨、桉树、乡土阔叶树等为主的工业原林基地25万亩,其中新造15万亩,改培10万亩。
建设范围:基地主要布局在贵溪市的金屯、流口、雷溪、河潭、泗沥,余江县的锦江、中童、潢溪、邓埠、马荃等乡(镇)。
(二)林产加工业建设
(1)竹加工业
建设目标:重点发展以竹地板、竹胶合板、竹笋为主的竹加工业,通过政府引导,政策调控,扶强限劣等措施,建成规模较大,技术、资金雄厚的龙头企业和产业集团。以产权制度改革为契机,鼓励、支持企业办基地,形成竹产业发展新格局,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到2010年,把我市建设成我省重要的竹材加工业聚集地。
建设内容:巩固贵溪竹辉竹业公司、江西青山竹制品有限公司2个竹材加工企业,建设好鹰潭铁路竹胶合板厂,引进2-3个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年消耗竹材50万根以上的新企业,使全市竹加工企业产值占林业第二产业产值的三分之二。
(2)木材加工产业
建设目标:充分利用我市林木资源、劳动成本和区位交通优势,重点发展以木材雕刻、木材防腐、装饰材料为主的木材加工业。积极引进和扶持自办工业原料林基地和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的木材加工企业,限制生产规模小、资源消耗大、经济效益低的小型木材加工企业,并逐步关停并转;淘汰生产工艺落后,资源利用率低,环境污染严重的小型木材加工企业。到2010年,减少木材原材料的直接输出,使全市木材消耗以产品形式输出达80%以上。
建设内容:重点扶植余江果喜集团、江西东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鹰潭铁路木材防腐厂等3家现有企业,引进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的木材加工企业6-7家。
(三)森林生态旅游产业
建设目标:依托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的旅游优势,充分挖掘林区特有的水文、气候和自然景观资源的潜力,大力发挥森林生态旅游产业。以上清国家森林公园、余江马岗岭省级森林公园、贵溪阳际坑自然保护区和白鹤湖景区为载体,精心打造鹰潭—上清——耳口—冷水;鹰潭—文坊—西窑—双圳;鹰潭—白鹤湖;鹰潭—蓝天园林—马岗岭(余江)—九龙山庄四条旅游线路,形成以龙虎山为核心的森林生态旅游产业圈。
建设内容:到2010年,大力加强森林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和完善森林旅游经营管理体系,加快森林旅游市场的培育与开发,全市森林生态旅游收入达2000万元以上。
建设范围:以龙虎山景区为核心,加快贵溪双圳林场上山度假村、西窑林场上坪山、冷水林场鬼谷子洞、耳口乡云台山,余江蓝天园林、马岗岭森林公园、九龙山庄等森林生态旅游景点的建设,推进城市林业、景观林业的发展。
三、森林资源保障体系
(一)三防体系建设
按照数字林业的发展要求,积极推广应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以3S(遥感、地理信息、全球卫星定位)系统为平台,建设森林防火指挥、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资源监测和林政管理四位一体的现代化森林资源保障体系。森林防火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到2010年,建设防火瞭望台10座,配置林火视频监控系统12套,建设生物防火林带3469公里,建成专业防火队8支,并配套购置交通、通讯设备、扑火工具等,实现森林防火指挥决策现代化,扑救队伍专业化。森林病虫害防治坚持“以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森林病虫害“一站三网”建设,到2010年,市、县(市、区)两级森防站完成信息网络化建设,配备森防专用车3台,配备测报工具80套;配备动力施药器械100台;配备检疫专用箱20个。林政资源管理坚持实行行政综合执法,认真清理整顿木竹加企业,加大对乱砍滥伐行为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处非法占用或毁坏林地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各类无证运输木竹资源及其产品,非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到2010年征占用林地审核率达95%以上,林业各类案件查处率达85%以上。
(二)基层站所标准化建设
加强森林公安派出所、基层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标准化建设步伐,积极解决“两站一所”人员编制和经费,落实建设经费,改善执法条件,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到2010年,全市12个基层林业工作站、6个基层木材检查站、3个森林公安派出所全部达到标准化建设。
四、“十一五”林业改革的重点
(一)进一步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
利用两年时间,在抓好试点的基础上,按照“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进一步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调动广大林农和社会各方面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保护好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规范山林流转,充分尊重承包经营者的主体地位,山林是否流转以及流转的方式由经营者自主决定。凡自愿流传的,依法签订流转合同,办理林权变更手续。
改革的重点是集体林区,对产权虚置、经营主体不明确的,要把产权明确到户,依法保障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配合农村税费改革,加大林业减负力度,保障林业生产者的收益权。建立起规范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流转制度。在明确权属的基础上,鼓励并规范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各种社会主体都可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形式参与流转。
积极培育活立木市场,按照规范的森林资源评估办法,成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促进林木合理流转,调动经营者投资开发的积极性。
(二)继续深化国有场圃、森工企业改革
全市国有林场要按照国家公益林建设的总体布局和地方公益林建设的规划,根据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结合自身实际,申请界定为生态公益型林场或商品经营型林场。生态公益型林场以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为主要任务,按从事公益事业单位管理。商品经营型林场和森林苗圃实行企业化管理,按市场机制运作,逐步建立以聘用制为基本形式的劳动用工制度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各类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收入分配制度。要将目前由国有林场和森林苗圃承担的医院、学校、自然村、林区公路建设等社会管理职能逐步从中剥离出来,转由同级政府承担。参照国有企业改革的有关政策,积极稳妥地对国有场圃和森工企业进行改制,通过资产变现、流转山林等形式筹措资金,用于改革;允许以林木价值折股,以股权置换职工身份。
(三)积极推进林业分类经营
按照公益林和商品林划分标准将全市林业区划界定为公益林和商品林。对公益林业和商品林业,实行不同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和政策措施。公益林按公益事业进行管理,以政府投资为主,吸引社会力量共同建设。凡纳入公益林管理的森林资源,由各级政府以多种形式对投资者给予合理补偿。公益林建设投资,按照事权划分,分别由各级政府承担。商品林业按基础产业进行管理,主要由市场配置资源,经营者自主投入、自主经营,各级政府给予必要扶持。
“十一五”期间,要基本建立起林业分类经营的框架,对国家重点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在区划上到位,并逐步建立规范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森林生态效益国家和地方补偿制度。同时,积极探索森林生态效益的市场化,建立森林生态效益的社会补偿机制。
要逐步改变现行的造林投入和管理方式,在进一步完善招投标制、报帐制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按造林绩效对各类造林主体实行统一补贴的政策,开展直接收购各种社会主体营造的公益林试点。
(四)实行林业综合执法改革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实现执法由多头分散向综合集中拓展、监督由注重事后追究向注重事前防范拓展、普法由内向型向外向型拓展,把林业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为实现林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加大执法力度,完善执法体制,稳步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努力建设规范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按照“政策制定职能与监督处置职能相对分开、监督处罚职能与技术检查职能相对分开”的要求,整合林业行政执法机构,明确执法职责,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责任,健全执法保障。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深化林业体制改革,增强林业发展后劲
一是积极推进林业分类经营,将全市林业区分为公益林业和商品林业两大类,实行不同的管理体制和政策措施。尽快制定出台公益林和商品林管理实施办法,管好公益林,放活商品林。二是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增加林农收入为目标,激活集体山林经营权。在贵溪、余江各抓一个村委会改革试点的基础上,用2年时间全面完成全市集体林区产权制度改革。三是加快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流转。鼓励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开展参与流转,建立规范的流转程序和管理办法,真正做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四是继续深化国有林场改革,逐步将国有林场界定为生态公益型林场和商品经营型林场。实行不同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方式,最大限度地挖掘生产经营潜力,增强发展活力。
二、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形成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全面落实“谁造谁有、合造共同”的政策,完善利益机制,切实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在项目申请、项目准入、资源扶持、木竹采伐、资源利用和税费政策上给予非公有制林业经营主体平等待遇,为非公有制林业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营在资金、机制、市场、就业等方面的优势,加速林业发展。所有的商品林,可采取承包、拍卖、租赁等方式流转给个人经营。公益林经营也可引进民营机制,实行公有民营。各项林业重点工程建设,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鼓励非公有制投资主体通过招标和承包等形式参与建设。
三、加大林业扶持力度,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
尽快建立地方森林生态补偿基金制度,实行分级投入,分级管理,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专项用于地方公益林建设和管理。按照“取之于林,返之于林,用之于林”的原则,加强与计委、财政、旅游、水利、电力、矿业等部门协调,探索以森林资源为基础的旅游收入、水库水费收入、山区水电站电费收入等生态补偿资金的提取和划拨方法,增加资金规模,发挥资金效益。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已经出台的各项林业税费改革政策,坚决取缔对林农和其它林业经营者的各种不合理收费。改革育林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办法,减轻经营者负担,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
四、坚持依法治林,保障林业健康发展
深入宣传贯彻《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制定和落实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度和过错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协作,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开展林业行政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整合林业行政执法力量,形成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合力,为保障林业快速健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五、夯实林业基础,提升林业发展水平
着力抓好林木种苗繁育基地建设,搞好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建立林木种质基因库,丰富我市造林树种,实现主要造林树种良种化。应用“3S”技术,研究开发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林政管理、资源监测四位一体的林业地理信息系统,建立比较完善、管理手段较为先进的林业“三防”体系,从根本上改善和强化各级林业部门“管理、组织、指导、服务”功能,提升林业发展水平。
六、依靠科技进步,推进科教兴林
加速建立林业实用技术推广服务和科教培训两大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送科技下乡和开展科技人员1帮1结对子活动。采取集中技术力量,围绕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林业建设的重点工程,在林木良种引进、造林经营模式优化、林业产业开发等方面建立一批高标准的林业科技示范园区或科技示范点,以点带面,点面结合,严格推行国家和地方林业生产技术标准,深入推动科教兴林工作,把林业发展始终建立在科技进步之上。